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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头曼,一人敌一国(求月票订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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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开外,便是匈奴唯一的城池。

匈奴王庭,头曼城。

匈奴逐水草迁徙,食畜肉,饮种酪,衣皮革,被毡裘。而这座城池,则为头曼接待使者、处理政务、决断军机之地。落地而成,南北纵横十余里。

虽远比不得咸阳辉煌,在这草原上也颇为难得。夯土铸造的城墙约莫丈许高,还有勇卒骑马巡守。城门大开,有勇卒镇守。

作为王庭,头曼城汇聚着来自大草原不同方向的勋贵贾人。类似于东胡,大月氏,羌人,乃至更远的乌孙……这里相当于是处交易之地,会有贾人来此交换生活所需。多余的牛羊也会拉过来出售,换取盐巴武器。

天气寒冷,头曼正在阏氏的温柔乡中不可自拔。他打探到消息,有拨秦人越过河南之地,深入北方大草原。可惜,天神终究是眷顾着他的子民们。天降大雪,冰冷刺骨的天气足以挡住最健壮的勇卒。

便是熟悉大草原的匈奴,也不敢在冬天在外游荡。且不说是否会遇到饿极了的灰狼,光是白茫茫的一大片,便很容易迷失方向。大雪纷飞天,迷失方向就只有一种可能——被冻死!

失去河南之地也无妨,头曼看的很开。大不了以后再抢回来,你来我往,秦国只会疲于奔命,最后乃至放弃。最让他感兴趣的还是马镫和马鞍,这两样东西可以大大增强骑兵的战力。来年便是省吃俭用,他也得想办法装备起来。

轰隆隆……

自远处突兀响起沉闷的雷鸣声。

头曼猛地起身,脸色巨变。仓促之下顾不得温柔乡,穿上厚实的袍子和铠甲,戴上他视若至宝的金羽鹰冠。壮年之时,他曾经一箭射下只金雕。取其翎羽制成,象征着他草原雄鹰的身份,正式取代了他的父亲。

头曼城内乱成了一锅粥。

只听到无数的惶恐的尖叫。

“秦人来了,秦人来了!”

“天神来惩罚我们了!”

“我们完了!”

“快跑,快跑!”

头曼眸子内弥漫着杀机,命亲卫把这些惑乱军心的全杀了。站在城墙处,遥望远方,烽烟四起,到处都燃烧着烽火。

兰氏与须卜氏两大部落同时点燃了烽火!

浓浓黑烟直冲云霄,带给这片草原的是死亡征兆。

“不……不可能!”

头曼傻了眼。

暴雪降临? 大雪封路。便是匈奴都不能辨别方向? 秦人是如何精准找到头曼城的?两大部落加起来有近五万人,精锐勇卒超三万,秦人这也敢进攻?!

难道说……真的是天神?

不对!

就算是天神? 那也该保护匈奴? 怎么会帮助秦人?

只可能是秦国的巫神,比如说四方天帝。

“单于? 我们赶紧撤!”

“秦人要攻进来了,再不走……”

他们可以朝着东方走,投靠东胡。或者是朝着西边走,那边则是大月氏。唇亡齿寒的道理他们不会不懂? 绝对不会置之不理。

而且? 他们基本盘在这片草原上,而非头曼城。城没了,他们还可以再继续建!可要是人没了,那就真的都没了……

匈奴是草原的霸主,他们不相信秦人会深追。

头曼双手紧握? 望着四周的熊熊战火,眼神冰冷到极致。跑?现在怎么跑?!

各个方向皆有狼烟,贸然冲出城去,撞上秦人主力,那他们就只有死的份。这城虽然不高,却也有一丈六寸。而且,他手里还有副底牌,那就是诸夏俘虏。足足有三四千人,他就不信秦人敢攻城。

若真的攻城,他就先杀了这些俘虏陪葬,然后再想尽办法逃出去。头曼很了解诸夏人文风俗,他们有着礼义廉耻,得赡养翁媪,照顾弱小。可在草原上不同,如果只有一件绒袍,年轻的勇卒会立刻穿上去。

至于老弱的死活,他们根本不在乎。只有这些勇卒强大,才可以真正的保护部落,才能和灰狼野兽战斗!

他们不可能不顾及俘虏,直接攻城!

若是年轻的头曼,他会亲率大军瞅准方向突围。就算是死伤惨重,他也不怕。两大部落加上头曼城,有生战力在六万以上,趁乱突袭出去未尝不可。而现在,他终究已是暮年,五十有余。

年老昏聩的他吮吸着权利的鲜美,不愿意就此放下。所以,他不想冒险,而是选择了更为稳妥的办法。另外就是各地烽烟四起,让他捉摸不透秦人的兵力,不清楚到底来了多少。

……

须卜氏部落,混乱不堪。有匈奴匍匐跪地,高呼求饶。也看到有被吓破胆的匈奴,拼死翻身跃马,想要逃出去的。马蹄践踏,不知踩死了多少自己人。

明蕊衣着单薄,就这么呆呆的望着四周。匈奴的惨嚎声,竟是如此的动人悦耳。看着那些曾经欺辱过她的匈奴,一个接着一个倒地而死,明蕊此刻唯有大仇得报的快意。

秦国天命玄鸟战旗猎猎作响,黑色大旗在雪地中显得是那么的耀眼。匈奴的鲜血也是红色的,染红了雪地。明锐瘫坐在地,泪水止不住的落下。在这寒冷的冬天,便是泪水也会结冰。

秦军……来了!

翁媪,你们的仇终于报了!

“杀!”

“不投降者,杀无赦!”

秦军的怒吼声响彻草原雪地。

马蹄声隆隆作响,数也数不清的秦国锐士杀来。他们披着铠甲,手中挥舞着长铍短矛,还有持秦弩不断保持着距离射击的。每次出手,必定能有所斩获。

白稷这是把家底全拿了出来,就是要一鼓作气拿下头曼城。

其实,他没必要这么着急进攻。只是天气太冷了,他自然是无所谓,可伍卒有不少已被冻伤。就拿扶苏来说,现在还在喝药。还有大量伤卒,继续这么僵持十几天,怕是会有人因此被冻死。

白稷单手握着冰剑,就这么径直朝着营寨深处走去。没有任何阻碍,手起剑落,劈死一个又一个的勇卒。他们锋锐的宝剑,皆非白稷一合之敌。最开始的时候,白稷很厌恶杀人。

腥臭的鲜血令人肠胃十分不适,可在大草原上呆了快两个月,也就都习惯了。各种尸体都见识过,白稷也没觉得有什么。

匈奴太多了,有的跪地求饶,有的狼狈逃命,还有的是嘶吼着奋勇反抗。因为他们知道,逃跑是没用的,倒不如拼死反抗。有些匈奴已是杀红了眼,嘶吼着朝白稷袭来,转眼间便被锋锐的剑气劈的四五分裂。

白稷就这么一步步向前走着,每走一步必定会有匈奴倒在血泊中。货真价实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远处尚牛已是看傻眼了,这一地都是匈奴尸体,都是白稷所杀!

便是秦军中最勇武的锐士,也绝对做不到。短短片刻的功夫,匈奴死伤过百,白稷也扣了一万多功勋值。他也无所谓,反正现在功勋值多的很,丝毫不虚。

能少死几个降卒伍卒,其实更好。

迄今为止,这是白稷首次大开杀戒。右手掐着剑诀,鹅毛大雪化作锋锐的刀片,所过之处,只能听到阵阵惨嚎声,这大概就相当于是凌迟的类型,千刀万剐……

白稷出手极其精准,所杀匈奴皆是挥舞兵器,妄图反抗之人。杀的诸多匈奴连反抗都不敢,只能不断的向后退去。

其实论兵力来说,秦国这边不占多少优势。但是,白稷的加入后瞬间就变了,所有野兽也发起了强悍的攻势。胖虎一跃丈许,狠狠咬住匈奴的脖颈处,当场丧命。上百只灰狼穿梭在战场中,犹如幽灵。团结合作,每次出击都会有所斩获。

大毛身披重铠,直接一个野蛮冲撞,持盾匈奴也会被撞的飞出去,口吐鲜血。大毛作为只黑熊,本身就有近千斤,再加上重铠,冲击力极其惊人。

关键是匈奴的弩箭伤不了它,叮叮当当射过去,连个印记都难以留下。这可都是纯钢打造而成,是白稷亲手给大毛打造的。基本上全身上下都包裹着,类似于中世纪时期欧洲的骑士铠甲。

金雕则是在高空中盘旋,专找敌人神射手下手。每次俯冲,必定会直接抓瞎他们的眼睛。得手之后,便会展翅翱翔,快速脱离。

扶苏隔着老远,裹着身裘袄,屹立于寒风呼啸中。凭借着千里镜,能清晰看到白稷得表演。虽然现在冷的很,可他却是浑身燥热,热血沸腾,只想提剑上战场。

临走前白稷告诉他:他一人,便可敌一国!

这片草原他可以来,但匈奴不能反抗。

否则,那就是死!

现在,白稷真的做到了……

一人一剑,如入无人之境。

再强悍的匈奴勇卒,也非他一合之敌。数十支弩箭洞穿而来,才至白稷三尺距离,便齐刷刷的倒转方向飞了回去,接着便是阵哀嚎。随手抬起,数百青铜长剑浮空而起,骤然铿锵断裂。刀片旋转着飞出,又是哗啦啦的一大片倒在了血泊中。

扶苏咳嗽着提笔书写,他要将这场战役记下来!

【二十九年,国师稷破匈奴兰氏、须卜氏,一人敌一国。弹指间,樯橹灰飞烟灭。血流漂橹,尸横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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