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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一曲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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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杜常清说一句“这样不好”, 易桢也就顺理成章收回刚才的话了。

谁知这孩子微微一怔,很认真地说:“我没有两件一模一样的衣服。”

随身戴着的芥子戒里确实有备用的干净衣服,但是一般人也不会准备两件一模一样的衣服啊。

去了一趟嫂嫂的房间,出来就换了套衣服。

这样不好, 会让别人乱想。而且, 万一嫂嫂怀了他的孩子呢。

杜常清其实不太清楚寝嬿之事具体是指什么。对,他对这方面完全完全没有概念。

他自幼在父亲身边长大, 父亲沉默寡言, 教子更是严厉, 他没有任何渠道接触到这些在长辈眼中属于“流毒”的相关读物。

再加上修行艰苦, 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参悟修炼上了, 但凡有休息时间也都是回母亲那儿,接触同龄女子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

杜常清大约知道,“和女孩子待在一起做一些亲密的事情”,女孩子可能就会怀孕。但是这个“亲密的事情”是指什么, 他就没概念了。

或许,待在一个房间,其中一方赤身裸/体,就属于很亲密的事情。

又或许不是?不然嫂嫂应该不会这么直接大方地说出来?

杜常清很严肃地从逻辑推测,觉得这件事应该不会导致嫂嫂怀孕。

易桢哪想得到他脑子里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 顺理成章地说:“那我们现在喊婢女进来吧, 就说我不小心把热茶泼在你身上了。”

杜常清刚要答应,忽然见面前的美人皱起眉头,稍稍往他的方向探身, 脸上露出那种“我们一起做坏事好不好”的表情,说:“常清啊,你能不能说是你自己不小心碰倒的,不然没办法解释我们俩怎么挨得这么近。”

易桢是这么想的:姬总这种见微知著以一斑窥全豹的聪明人,一旦得知了这件事,她以后再用这个借口去脱姬总的衣服可能就很容易被识破了。

易桢忽然觉得有些难以言明的虚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沦落到用同一个借口套路两个人乖乖地脱下衣服,属实渣女行径。

她只能这么安慰自己:要不是这孩子偷偷伸手过来,她也不会误会。她现在说谎隐瞒,也是为了这孩子遮掩。

杜常清听她这么说,脑子里正常运转的逻辑忽然开始短路,甚至冒火花,冒出来的火花像绚烂的烟花。

等、等等,嫂嫂确实误会了他,认为他是故意摸过去的,可是她好像并不是很在意他的冒犯?甚至在为他遮掩?

杜常清好不容易把脸上的红晕压下去,现在觉得耳后又热了起来,有些结巴地解释道:“我、我是担心嫂嫂,因为敲门没人应,怕嫂嫂遇见了刺客,最近博白山刺客出没,不太平……”

易桢谨慎地看了他一眼,不确定自己该不该完全相信他的话,这孩子看起来不是会撒谎的类型,他现在结结巴巴的,不知道是因为不会说谎硬说还是单纯因为尴尬。

好吧其实这并不重要,不管是真的,还是单纯只是他的借口。

易桢笑着问他:“那常清是答应了?”

杜常清立刻说:“是,确实该这么说,不然对嫂嫂声名不好。”

易桢立刻起身准备去叫婢女了。

小杜弟弟身上那种少年气息太浓了。他一个会暗搓搓偷摸嫂嫂脸的隐性痴汉怎么会脸红成这样啊,是你先伸手的又不是我先伸手的,讲讲道理好不好啊——

还有小杜弟弟你为什么要把初恋模式用在自己嫂嫂身上啊——年纪轻轻惦记自己血亲兄长的妻子很刺激是不是啊——

她心底的句子还没咆哮完,忽然远远瞥见自己院门口站着个熟悉的人影。

姬城主手里抱着架古琴,一边笑着和纪姑姑说话,一边往院子里走来。

易桢:“……”

别别别别别过来啊啊啊!我屋子里还有个湿着衣服的小杜弟弟!

凑!她脑子转过弯来了!不能说小杜弟弟自己打翻了茶盏!

上品修士小杜弟弟把茶盏打翻在自己身上,而且完全不躲被结结实实地烫伤!姬总可能对这套说辞完全不起疑心吗!

现在怎么办?他们要过来了!完蛋完蛋!

为什么不让她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啊!

易桢迅速缩回脚来,趁他们没看见自己,风一样地跑进屋子里,拉起杜常清就往里间的侧屋跑:“你哥来了,快躲起来,被他发现就不好了!”

呜呜呜为什么她明明什么坏事都没干却要遭遇这种藏男人的道德困境啊!

杜常清肩膀上被烫伤的地方已经开始隐隐作痛了,疼痛的感觉越来越直接,但是他完全没注意到。

疼痛又不是没经历过。

易姑娘握他的手腕了,虽然没用力,只是虚虚地搭着。这个触感从来没经历过。

“嘘,不要说话。我现在出去绊住他们,你找个机会溜掉。”易桢匆匆丢下这句话,往他手里塞了盒舒痕胶,顺手给指了下窗户的位置,然后蹭蹭蹭跑出去了。

为什么她没有尝到小叔文学的快乐,却要承担小叔文学的困扰。为什么呜呜呜。

杜常清学习了几十年如何做一个谦谦君子,也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要从嫂嫂屋子的窗户偷溜出去,因为要躲开不知为什么忽然过来的兄长——

姬金吾刚刚给自己为什么去易桢院子里找好借口。

杜常清离开之后,门合上了,书房里只剩下姬金吾一个人。

博白山的宅院他并没有亲自监工,只是手下的人按照他一贯喜好装修的,华美奢丽,还放着一些他自己都不太想得起来的、过去喜欢的旧物。

他尝试过太多东西、太多爱好,琴棋书画、美人金石、名利骏马,大部分东西就是喜欢一阵子就丢开了。

其实姬金吾并不是反复无常、喜新厌旧的性格,只是他总想着万一今日便是最后一日,他喜欢这样东西的程度够他心甘情愿伴着它走向死亡吗?

这么一想,许多事情都索然无味。

姬金吾将盛装匕首的木匣子合起来,准备放回原来的位置。

他还在想着自己的同胞弟弟,微微走着神,觉得可能是因为最近被强制戒了浓茶烈酒、停止过分熬夜之后,精神状态好了不少。

也可能是因为终于看到一点飘渺的希望了。

这么多年了。寻遍南岭、中洲、北戎,终于在北幽找到了那如风中残烛一般的希望。

姬金吾收到那封他等待了十几年的密信时,正在试第二天去迎娶新娘该穿的喜服。密信送到的时候,他方穿上中衣,正红色的喜服端端正正地放在榻上,他看完了信,就决定自己要亲自过去一趟了。

那件比对着他身形、精工制作了三个月的喜服,他根本没穿过。到第二天杜常清被临时拉来顶上的时候,直接给套在杜常清身上了。

对,他也没见过易桢穿嫁衣的样子,他直接错过了一整场自己的婚礼。

那个时候姬金吾想,杨朱道人说的对,昌黎之年娶亲确实是一个无比正确的选择。

哪怕是确实带回来了一个和陈清浅长得一模一样的蜃,新婚的最初几天姬金吾还不太敢相信“真的找到了”这个消息,过去的十几年里,他失望过太多次了。

因为走神,姬金吾把放着匕首的匣子放回去的时候,一不小心拉错了柜子。那个错误的柜子里放着一架古琴。

姬金吾微笑起来,先把匣子放到正确的地方,然后把琴抱了出来。

他琴弹得很不错,不过是年少时的喜好了,有些年头不碰了。

他弹琴弹得最多的那些日子,喜欢弹《临风》,彼时还有人夸赞说他“一曲临风值万金”。

这架古琴是这边的人揣摩他的喜好给准备的,他有一点印象,记得自己似乎下过收到柜子里去的命令。

姬金吾的手在古琴下面摸了几个来回,找到机关,摁下去,琴身中掉出一个小小的盒子。

果然没记错。

杨朱道人当初卖宅院的时候,不仅给他免费送了一次紫薇斗数,说他昌黎之年必须娶亲,不娶就有大难,还顺便送了新婚礼物。

一串相思子手链。杨朱道人说得很玄,必须放在古琴中养着,等新夫人过门的时候系在她手腕上就可以了。

据说能旺子息?

姬金吾在此之前还没太考虑过要孩子的事情,因为他这个情况确实不好说。

事情太多,他都不太记得这个事情了,好在今日误打误撞想起来了。

待会儿给夫人送过去吧。

姬金吾把琴的音准校了校,手指按在琴弦上,简单地拨了几个音。

他真的很喜欢窗外那棵常开不败的花树,觉得这是好兆头。他是个俗人,他喜欢好兆头。

若是这次北幽之行一切顺利,此后便再无后顾之忧,他可以慢慢面对余生了,或许可以考虑要个孩子,反正已经娶了妻室。

手指压在琴弦上,拨动琴弦的时候感觉到了疼痛。因为太久没弹了,原本起的琴茧都没了。或许还因为前几天对上缺月龙蛇时把双手割破了,伤口尚未愈合。

姬金吾对疼痛已经脱敏了,完全没在意,继续将琴弦往下压。

他乱七八糟地想了那么多,记忆在十几年的光阴中穿梭,终于找到合适的借口了,非常心满意足。

不知道夫人会不会喜欢琴。

姬金吾抱着那架古琴,一边回答纪姑姑“怎么今日忽然想到把琴艺捡起来”,一边看见自己那位夫人正往这边迎来。

他忽然想起多年前的那句诗,它孤零零地悬了许多年,如今他终于能续下一句了。

一曲临风值万金,奈何难买玉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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