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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十一】圣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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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戚氏姐弟最后一次见面。

当时,双方已明晰这一事实,但都没有对此感到遗憾。

直至二十年后,这个从未与同父之姐相和的人——在爱妻暴毙、无所寄托后,踏上了与她殊途同归的道路。

最终,成了晁朝着名的沙骑悍将和军旅诗人。

“万幸她已归天矣!”

据说,当他涕泪着,在空旷的沙地发出感叹时,早逝的先母以世外之法留给他的遗言,骤然浮现于斩马刀之上,只寥寥一行——

抱歉,为了你注定要成就的人生,我放弃了爱你。

雷氏的魂灵,悬浮于世的最后一晚,长女戚不摇,与雷家的大女儿雷风月,共同为其守灵。

但余客才散尽,左科就来了,带着她的儿子。

“让我陪你吧。我有话想跟你说。”

“这些话,不该在二娘的灵前说。”

“不,唯有她在场,我才说得出。”

十年不见,戚不摇只是长大了,而左科却老了。

她的眼角已有了鱼尾的印痕,皮肤蜡黄,头发干枯,个子小了,轻得像片羽毛。

在暴风雨骤的深夜,需要扯着儿子的衣襟,才不至被吹走。

但戚不摇的妥协,并非是出于怜悯,而是意在托孤。

孤独的孤。

“你可以不去的。”

左科说:“他们只剩下最后一座城池了,再等上半个月,粮草供给不上,他们会主动并入王国的。”

顿了一会,她又补了一句:“你知道,新王没有老皇帝那么坚强,他是个疯子,一碰就碎。”

当年太子被龙食后,老皇帝就只剩下一个儿子了。

但左科终其一生都不知道,大瑟最后的疯子皇帝,与她第一个饲龙之夜时,那个对月痛哭的残废之间,有什么关系。

戚不摇浅笑:“什么时候,你也称大瑟为‘他们’了?”

“在鹿鸣的尸体,被抬回来的时候。”左科说。

“但我生在大瑟的藩主家,做了十年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当过它的飞骑,又做了它的太子妃,有必要在最后一刻,给我的故土以尊严。”

“你觉得,战败比饿死更有尊严?”

“我觉得合理的让儿女活下来,比盲目的尽忠更有尊严。”

戚不摇说:“当时,我掠走的七十六名故国质子已经长大了,长成了栋梁之材,无一不忠爱着新国。虽然这可能亦并非什么好兆头,但不比年幼时为了别人的野心,早夭的命运要好吗?”

左科听着,许久才叹了一句:“你变了,变温柔了,我从没想过你还能变成这样。”

戚不摇笑了:“我也没想到,这些年我遇上了很多人,很好的人。”

“那你应该知道,他们都想要替你去,迫不及待。”

内阁大臣之子、三军统帅之妻弟、一品大学士长孙和新任大理寺少卿首当其冲,几乎是人尽皆知的事。

戚不摇嫁入厚郡王府的十年间,最频繁流连于王府内院中的,当属他们四位。

他们像口渴的鱼一样迷恋她,为她送去大量的金银珠饰、枪戟罗盘。

旁门左道谣传说,她是魅灵和狐狸的孩子,所以才惑得那些走进过郡王府内院的男人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臣服于她。

有的抛家弃子,有的终身不娶,却没见她为谁怀过一个孩子。

但戚不摇只是笑称,这一切都只是因为当年她俘龙叛国时,那些男人们还几乎都是孩子。

无一不被晁帝为国之大计所编造的屠龙英雄一说所蒙骗。

“那儿是我的地盘。”

戚不摇说,“我出生在那座城,瑟朝皇帝当年还是亲王世子时,还来我家赴过宴呢。所以他这场宴,我也必将亲身以赴。”

只有左科知道,她在撒谎。

“为什么要去?”

戚不摇苦笑:“别人不知道,你应当清楚。我从来不是为了成为英雄,或是为了和平跟什么人类大义才投降的。”

“我就是个单纯的叛徒,被逼无奈而已。这样的人,不会永远活在纪念碑上,这样的人。必将受到惩罚。我只是想争取个体面。”

她对旧人说:“我向陛下请旨的。”

左科惊愕地望着她。

自她被岁月磨圆的鼻头,到她依然保养得柔亮美丽的长发,最终在她错拍眨眼的间隙,戳穿了她深一层的谎言。

“不,这不是全部。你爱上别人了,是内阁大臣的儿子,还是大学士的孙子?”

“不是。”

“那究竟是谁,在这十年里,闯进你我中间,连道别之际,都不能说的呢?!”

左科垂下了眼,“总不会是故人吧?啊,我们,已经没有故人了。”

“是啊,已经没有故人了,最后的故人,就是那个孩子了吧。”

戚不摇笑笑,“如果那天,太子没喝醉,现在坐在对面王位上的,应该就是那个孩子了。”

“是岳走马的孩子?”

“是。”

“我以为,你爱他的。”左科咬着嘴唇,落下了一串眼泪,“我与他有过肌肤之亲,在每个为你烧艾的隔夜。”

“我知道。我杀了太子二十一个妃妾,怎么可能不知道淌过妃府的海里,流出了一条河呢。”

“那你为什么不杀我?”

“我杀了,至少三次。但遗珠选择了你,还撕破了我的嘴唇。那些男孩与我相亲时,格外喜欢这条疤,那让他们找到了与龙相亲的感觉,可笑吧?但到头来,还是岳走马不值。他不够惊喜,起码比不得你。”

戚不摇与左科对视着,“我没想到,今生你还能把这些话说出来。”

“是我家的小孩子。”戚不摇说,“他说他爱我。”

距厚郡王李梅染娶她,已过了十年。

他们成婚那日,宴席摆了三条街,晁王折了整个皇城的花枝,为其庆贺。

但宴席过后,群臣散尽时。

屠龙者推开门,看到的只是一个穿着可笑红服的孩子,正窘迫的向身后藏着什么。

戚不摇夺过来一看,是一本书,圣贤书。

“你才多大啊,就看上这个了?”

“是陛下差人叫读的。”李梅染怯生生地,甚至不敢抬头看她。

戚不摇欢快地一把撕了那本书。

“你现在成婚了,比起臣子的礼节,更要注重家事。会使枪吗?”

小孩摇了摇头。

“男人不能不会用枪,脱了你的红纱布,到院里来,今日起,你得学会提枪了。”

那时,戚不摇狡黠地笑着,看着那小孩把自己的脸憋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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